富民县制定鼓励措施 助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普及
2017-06-05 15:53:46 浏览:
5月26日,富民县科协、富民县教育局联合印发了《富民县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表彰奖励办法(修订)》,促进富民县青少年科技教育的发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和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建设,根据《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2013年5月,富民县科协、富民县教育局制定了《富民县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表彰奖励办法(试行)》(富科协联发〔2013〕3号)。办法中明确指出富民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工作由县科协牵头,县教育局负责具体实施,旨在为全县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搭建一个科技创新活动成果展示交流的平台,培养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的科学道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培养科技创新后备人才、促进富民县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服务。
四年以来,县科协共征集到作品982件参加昆明市级的大赛,获奖的有413件作品。为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科技比赛的规范,2017年5月,县科协在广泛听取学校和科技教师及县教育局意见的基础上,对2013年制定的《富民县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表彰奖励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完善,增加“优秀组织工作者奖” 和“优秀作品奖”两个奖项,在评选要求、评选方式上更注重可操作性,使之符合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
新的奖励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提高学校、师生的参赛积极性,扩大普及面,为推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科技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鄢小松)
富民县科协供稿
责任编辑:裴蕾